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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目的:為使廠內各項工程變更作業能明確知會相關單位,並能適時轉換每一次異動之結果,以確保符合客戶之變更要求。 2.範圍: 2.1 凡有關客戶通知之產品變更、模具修改、規格異動、圖面修改等作業均屬之。 2.2 工程變更最底限的管理範圍:如表一。 3.權責: 3.1 工程變更審查:品管單位之主管。 3.2 工程變更執行:製造單位。 3.3 工程變更確認:品管人員。 4.定義: 4.1 工程變更:即4 M變更;Man(人員)、Machine(設備、模具、治具、工具)、Material(材料、部品、構成分件)、Method(方法、工程、作業條件) 4.2 人員變更: 4.2.1 現場作業者大幅度作業編成變更時 4.2.2 工程或現場(Layout)30%以上變化時 4.2.3 重保工程、特殊工程作業者變更 4.2.2 新規定的作業場所 4.2.3 從事新的工程作業 4.3 設備變更: 4.3.1 生產設備改造、更新、增設、新設、遷移時 4.3.2 模具、治具的改造、更新、增設時 4.4 材料、構成零件變更: 4.4.1 材料編號、配方變更時 4.4.2 材料來源變更時 4.4.3 副材料(接著劑、錫、塗料)變更時 4.4.4 分件表源變更時 4.4.5 材料加工廠變更時 4.4.6 零件設計變更 4.5 方法變更: 4.5.1 零件製作單位變更時 4.5.2 製造條件變更時 4.5.3 加工方法、裝配方法變更時 4.5.4 製作廠商變更時 4.5.5 新廠商採用時 4.6 4 M變更後的初物:人機料法(4.2 ~ 4.5)中,其中一項變更後的首次生產 4.7 外包商4 M變更後的初物:外包商實施4 M變更後的首次交貨,列為初物 4.8 EO:工程命令 5.作業內容: 5.1 工程變更作業流程:如圖一。 5.2 工程變更的提出: 5.2.1 公司內部:若有工程變更提出時,則必須經過本公司審查是否可行,若不可行時,則歸檔結案,若可行時,則依據『工程變更最底限的管理範圍』(表一)來決定是否提報客戶。 5.2.1.1 『工程變更最底限的管理範圍』內,列為A類者,係影響品質較重要者,必須依據客戶之規定提出變更申請;提報客戶後,若客戶回覆為不可行時,則歸檔結案,若客戶回覆為可行時,則交由製造單位執行變更。 5.2.1.2 『工程變更最底限的管理範圍』內,列為B類者,經由品管單位之主管審查後,即可執行變更。 5.2.2 客戶之工程變更:若客戶有工程變更/設計變更提出時(含EO),則品管單位之主管應於五個工作天內完成審查,並依變更事項執行之。 5.2.3 分包商之工程變更:若分包商有工程變更提出時,則須依本公司之規定填寫『工程變更通知單』(附件一),並送交品管單位之主管審查、確認品質。 5.3 執行變更的規定: 5.3.1 執行工程變更時,除依客戶要求事項執行外,必要時得依客戶之要求通知客戶派人到廠共同執行。 5.3.2 實施4 M變更時,製造單位應通知品管單位確認品質。 5.3.3 作業者需依『訓練指導評價基準』訓練後,方可執行變更作業;作業者變更時,需通知品管單位前來檢查,以確保品質。 5.3.4 設備變更時,製造單位需制定新的基準書送交品管單位承認。 5.3.5 設備/材料(含配方)/工法變更後,若客戶有規定時,需由品管單位進行工程能力的調查及確認,工程能力調查的辦法參閱『製程能力分析辦法』。 5.3.6 各項異常品依據『異常處理基準』實施,不合格品則依據『不合格品管制程序』執行。 5.4 品質確認:製造單位依據『製程管制程序』進行管制;品管單位依據『製程檢驗程序』之規定進行品質確認,並對下列事項進行確認。 5.4.1 作業者變更時,品管單位應對尺寸作確認;設備/材料/方法變更時,品管單位應對尺寸及特性作確認。 5.4.2 於品質確認時,若發生不合格狀況時,則由製造單位通知品管單位之主管進行審查,若不可行時,則歸檔結案,若可行時,則提出可行方案,再重新執行變更。 5.5 標準化: 5.5.1 工程變更後之標準化作業,依『文件與資料管制程序』之相關規定執行;變更後包含所有相關文件都應為最新版本。 5.5.2 各項工程變更之相關資料(I.S.I.R.、測試資料)應至於該零件卷宗內。 5.5.3 如涉及產品庫存量時,應對庫存品做管制並做適當之識別。 5.5.4 各項工程變更開發人員需填寫『工程變更通知單』,並影印分發至各相關工程。 5.5.5 工程變更後開發人員需登錄『工程變更一覽表』(附件二)以利日後追蹤。 5.6 初物交貨:依『産品規劃開發管理程序』之初期管理及客戶之各項規定辦理。 5.7 記錄保存:相關記錄之保存,依『品質記錄管制程序』辦理。 6.相關文件: 6.1 文件與資料管制程序。 CSR2001 6.2 品質記錄管制程序。 CSR2002 6.3 不合格品管制程序。 CSR2008 6.4 製程檢驗程序。 CSR2010 6.5 製程管制程序。 CSR2012 6.6 産品規劃開發管理程序。 CSR2027 6.7 製程能力分析辦法。 CSR3006 6.8 訓練指導評價基準。 CSR3012 6.9 異常處理基準。 CSR3015 7.相關表單: 7.1 工程變更通知單。 CSR4040 7.2 工程變更一覽表。 CSR4059 |